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倉管二號
大約是去年十一月底的時候
跟我提離職
雖然我試著留她
不過
歷經了兩個留不住的人
而她是第二次跟我提
所以
我想這回一定是留不住
因此
我對她只有一個要求
就是把倉庫的帳
清楚的交出來
年終盤點之後
所有的進出帳都不準再經手
或許是她自己已經發現有問題
居然在年終盤點前1周
跟我說
希望可以3天後就離職
我只回她一句
只要盤點的帳沒問題
我可以答應妳
比妳原先的提的日期早一周離開
結論是
盤點完
只看到一屁股爛帳
什麼東西都交代不清楚
只要她交代清楚
隔天就可以不用來了
沒想到
她根本做不到
更誇張的是
<<倉庫的鑰匙>>
她居然是趁著我們都不注意的時候
放在她的桌上
就沒來了
當初說不會像倉管一號
離職離得很隨便
沒想到
二號比一號更爛
一號~至少帳目是清楚的
她給我最糟的感覺是
沒給我們緩衝時間
答應回來幫忙讓我們喘息的承諾
做不到
給我最糟的感覺
就是無情無義
而二號
我只能說
比一號更爛
一屁股的爛攤子
要我們去擦屁股
(有的還不知從何擦起)
外加
倉庫的鑰匙沒有當面點交
這些
比少一個人的無法喘息
要離譜而且誇張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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